如何申請自學?自學計畫的9個申請步驟和實施流程
隨著教育的革新,許多家長開始讓孩子採用新型態的教育模式,而「自學」便是其中之一, 但如果想讓孩子在家自學,需要做哪些準備呢? 本文將詳細介紹自學計畫的申請步驟及後續流程,讓家長能更全面地理解,並順利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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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自學前的評估
在正式申請自學之前,務必先審慎思考,確定自己自學的想法, 並且多多和他人交流意見,做好心理建設、調整心態。
第二步:撰寫企畫
經過事前的自我評估後,便可開始著手最重要的「實驗教育計畫」,也就是根據法定條例所規定撰寫的自學計畫,且計畫內容應該包含實驗教育的名稱、目的、方式、內容(包括課程所屬類型與教學、學習評量及預定使用學校設施、設備項目;身心障礙學生使用設施之需求,應予載明)、預期成效、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實驗教育人員的相關資料。
第三步:提出申請
每年的2月到3月期間,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會在官網上公佈自學的申請方法,並提供申許所需的相關資料,請務必關注網站資訊,且留意申請截止的日期,分別是:
4月30日(第一學期)
10月31日(第二學期)
若資料不齊全或格式不符,請在15天內更正補齊有關資料。
第四步:進入計畫審議
在資料提交後,教育局處會在兩個月內(最遲三個月內)通知申請結果,而在審核過程中,可能需要出席審議會,和相關人員談論你的自學計畫。
*審議會由教育局處人員、專家學者、校長教師組織代表、實驗教育校長或教師、自學家長、自學生和實驗教育單位代表組成
第五步:申請結果
申請結果通常可以分為三種:
- 通過→可以開始自學
- 補件後再審→需要補上資料讓審議會重新審查
- 不通過→審議會會說明不通過的原因
第六步:自學期間
自學期間,教育局處會派人進行自學的訪視,訪視方式包括個別到家訪視、集中訪視,或者採用電話、視訊等方式, 目的是為了針對教育實施的情況進行評估,而訪視重點有三項:
- 檢視受訪者是否按審議通過的實驗教育計畫確實執行
- 評估實驗教育計畫的執行成效
- 瞭解受訪者是否有依照執行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
第七步:提交學習報告
每學年結束後的兩個月內,需要寫一份「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」給教育局處, 而為期超過三年的自學計畫則需要在結束後繳交「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」。
第八步:進入報告審查
教育局處會根據不同階段備查或核定報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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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、國小階段自學 |
高中階段自學 |
每學年結束後 兩個月內提出 |
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 (送主管機關備查) |
學生學習狀況報告書 (送主管機關核定) |
三年以上的計畫於期程結束後兩個月內提出 |
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 (送主管機關備查) |
實驗教育成果報告書 (送主管機關核定) |
第九步:取得學習證明
- 國中小自學生: 學籍由設籍學校管理,修業期滿後,如果通過成績標準則可取得畢業證書,其身分與權益等同於一般在校生。
- 高中自學生:計畫期程一年半以上,通過核定後可取得「參與」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的證明;若完成三年以上實驗校育,通過核定後則可取得「完成」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的證明,其學歷等同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,可作為升學之備審資料。
在了解自學的申請步驟和實施流程後,想必您已對這樣的實驗教育模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。最後,請多加留意你所在的縣市政府的自學相關資訊,因為有些流程在細節上可能會有所差異。
資料來源:臺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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